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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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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条形码左右空白区留白的重要性
产品条形码办理软件是传播、介绍、国内外先进仓库管理思想、仓库系统技术与管理经验的专业知识平台。多年以来,我们的凝聚了国内外一大批仓储、物流企业的领导者以及移动设备技术、自动识别技术及物流管理等方面的高级软件及实施工程师。有理由相信通过我们的传播介绍能带动国内仓储、仓库、物流行业的管理进步与信息化进程。
1、条码采集和条码复用
建立物料编码规则可以帮助仓库条形码软件管理系统生成和校验数据。本系统支持对货号(也称物料号、品号等)、批号(批次号)
单件号(SN系列号)进行编码规则管理。条码通常由编码组合而成。仓库条形码软件管理系统目前可以针对货物设置条码规则,
帮助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货物条码,以及在扫描货物条码时自动解析条码内容。
2、批次管理
由于仓库条形码软件管理系统货物条码直接复用供应商条码,不仅解决了条码的复用也可以解决公司对批次管理的需要。
互信恒科技仓库条形码软件管理系统在条码制作功能里面添加“批号”字段,每扫描条码系统则将批次号自动添加到系统,系统其他进货、出货、报表等各大功能,都应用相应批次号对货品管理。并且系统按照计划控制的批次发货。
3、仓位管理
系统能给仓库的每个仓位编号生成对应的条码,条码枪扫描后在仓库条码管理条码系统中自动对应相应仓位信息。给仓位的管理带来极大方便。不仅减少了叉车寻找货品的时间,也提高了盘点,进货、出货等操作的效率。
4、计划管理
日常计划、JIS计划单、备件计划、换货计划以及邮件计划可以跟ERP系统实现无缝接口。保存了数据的统一和原始性。解决了手工操作易产生误差的问题。
5、条码枪直接操作入库、出库全过程
6、强大的查询引擎仓库条码管理系统的查询功能,包括:供应商货品批号流转、货品综合信息查询、进货单据明细、待检品单据明细、出货单据明细查询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在基础资料管理、进货、出货、盘点调账、仓库储位等模块每一项列表无处不贯穿丰富的查询。方便操作人员快速便捷,获取即时信息。
7、丰富的报表打印功能在互信恒科技仓库条码管理系统中专门设置“报表”模块,将系统产生的各种信息汇总到报表中,包括:仓库库存报表、仓库日收发存报表、仓库收发存明细报表、国产件日报表、货品收发存报表(按日期)、存货仓储费按比例设置、货品收发存财务报表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产品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可以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七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二)日用化学品;(三)药品、医疗器械;(四)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五)玩具;(六)家用电器(家用电力器具)、电线电缆;(七)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八)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规定并公布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预包装产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生产前款规定的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未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第八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九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分支机构报请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系统成员,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已经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五条系统成员遗失或损毁《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在社会公众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及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补领《系统成员证书》。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六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系统成员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缩短版商品条码由编码中心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应当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系统成员应当制定商品条码管理制度,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的管理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建立商品条码管理台帐,管理人员应当掌握商品条码技术的相关知识。第十八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认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申请书(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管理手册。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证书》的印刷企业可以优先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二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三)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产品,但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外)销售产品的,可以使用委托方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第二十五条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六条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七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第二十九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产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和备案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情况以及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判别商品条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当以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标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系统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经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标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系统成员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销售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二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检验工作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卷烟、日用化学品、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玩具、家用电器(家用电力器具)、电线电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含义,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1、收货业务自动化
服装企业的进货一般都是依据订单进行的,产销一体的企业是生产订单、外加工企业是外加工订单、代理公司是采购订单,而这些订单通常是分批多次到货。在手工验收的条件下,很难对订单的执行情况进行准确核对,在使用条码系统后,到货的每一件货品均通过条码扫描自动记录,并自动完成与订单中的货物进行一一对照和匹配,可以准确记录到货及订单执行情况,大大提高订单执行的准确性,并且保证了准确的产品库存。
2、发货业务自动化
企业配送中心的发货业务一般依据营运中心的发货单进行,由于服装的款式、颜色、尺码众多的特点,手工条件下很难完全按照发货单准确进行配货发货,经常发生大量的串色串码情况,导致仓库、门店的单品库存数量不准确,从而导致门店断色断码情况发生,丧失了销售机会,或不得不对断色断码产品实行削价甩卖,给公司盈利带来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实现发货环节条形码运作,通过对发货数据的自动采集,提高发货业务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3、门店业务自动化
门店(专柜、专卖店、店中店)是服装公司最终实现销售的场所,是分销体系产生数据量最大最频繁的环节,由于服装公司的门店通常遍布全国各大城市,信息量大且地点分散,如何提高销售终端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是每个服装企业面临的难题。在手工条件下,企业往往由门店人员手工填制销售日报,通过传真的方式传至公司总部,再由专门人员录入电脑,因每天数据量很大,不可避免出现数据差错,所以导致系统中门店销售及库存不准确,帐对不上等问题,久而久之形成公司的人对系统数据不信任的尴尬局面。解决这一难题的良方是在门店配备电脑系统,并且使用条形码完成销售业务,这样,从信息产生的最前端即引进数据自动采集技术,充分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盘点业务自动化
服装公司一般每月结帐时进行仓库及门店库存盘点,以检查帐面数据与实存数据是否存在差异,但是,在财务结帐的短短几天将所有库存分款式、分颜色、分尺码全部盘点一遍,对任何企业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甚至会成为企业不堪忍受的压力,因此对正常销售业务及财务核算造成了很大影响。现在,由了轻松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案,就是引进条码盘点机设备,在自动扫描记录完库存数据后,通过锐步编制的特定软件导入后台数据库中,从而自动产生盘盈盘亏数字,极大提高了服装企业的盘点工作效率。
5、统计分析业务支持
通过在条形码编制时赋予每一位数字特定的含义,如品牌、类别、年份、季节、面料、款号、颜色、尺码等信息,我们通过条码就很容易对产品的特性进行分析对比,通过条码系统自动采集过来的数据,我们可以对企业的销售、库存、订单、回款、缺货、盘盈盘亏数据进行详细分析,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货品的生产计划制定、货品的调配平衡提供科学的支持,使服装企业的经营从定性分析上升到定量分析的层面,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品牌+类别+年份+季节+面料+款号+颜色+尺码
在生活中,我们最为常见的就是EAN-13条码,吃穿用的各种商品条码几乎都是它,可以说是天天见,到处是啦;企业做为生产方为我们提供各种商品,在商品上市前必须取得合法身份证,拥有自己的EAN-13条码!
EAN-13商品条码由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
叮咚!注意啦,左右空白区留白很重要哟,很多用签赋(LabelShop)的用户都知道,在签赋(LabelShop)编辑标签的时候条码会自动生成留白区域,调整出合适美观的EAN-13码,可以说省了很多事儿,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把条码范围区域挪动超出编辑框,这样偏移打印出来可能会影响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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