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食品条形码的基本规则(一)

福建食品条形码的基本规则(一)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4-10-19 08:35:04

引言

在福建省,食品条形码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品标识方式,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各个环节。这些条形码不仅有助于追溯食品来源,保障食品安全,还提高了销售管理的效率。本文条形码申请代理将详细介绍福建食品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一、食品条形码的定义与组成

食品条形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在福建省,食品条形码遵循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标准格式,通常由13位数字组成,具体包括:

‌前缀码‌(前3位):代表国家或地区编码,中国的编码为690-699。

‌厂商代码‌(第4位到第7位):代表生产厂商的唯一代码。

‌商品项目代码‌(第8位到第12位):代表具体商品的代码。

‌校验码‌(最后1位):用于校验条形码的正确性。

二、食品条形码的注册与管理

在福建省,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需要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福建的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注册‌: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初审与审批‌:编码分支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

‌证书颁发‌:获准注册的申请人将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成为系统成员。

三、食品条形码的编制与印刷

‌编制规则‌:系统成员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印刷要求‌:印刷企业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印刷质量。若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包装表面面积的四分之一,系统成员可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四、食品条形码的使用与监督

‌使用范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食品、食品添加剂、儿童玩具、肥料、农药、电线电缆等。

‌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

五、结语

福建食品条形码的基本规则不仅规范了条形码的管理与使用,还提高了食品追溯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则,福建省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版权所有: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